禁止燃放烟花爆竹
发布日期:2021-02-05 02:11:45 浏览次数:1646
自2015年以来,大丰城区禁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!2021年传统的新春佳节就要来临了,这么重要的事情虽然蜀黍已经说了不止三遍了,今天还是要再次提醒各位亲——春节马上就要来了,大丰禁燃烟花爆竹不能忘!!!
大丰区禁放区域:大丰城区五一路以西、经济开发区祥丰路、金海路以东、通港大道以南、南翔路以北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。在此区域内,除规定的禁止燃放的场所和地点外,农历除夕、正月初一、正月初五、正月十五可以燃放,其他时间禁止燃放。
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们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(限)放工作,自觉遵守禁(限)放规定,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请立即拨打0515-83525577,或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,谢谢您的支持。